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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受书为何要保留7年


与客户来往的收据(领受书),与政府机关相关申告,申请补助金等各种证明,基本应该保留「7年」。 @行政書士TK総合法務事務所 Q: 这跟经营管理签证有何关系? A: 经营管理签证基本的核发是1年1年....3年,5年。 每次更新签证申请务必附上公司相关资料。 而签证有效期间之内,如果申请了补助金,助成金,融资等等所谓政府支援金。当然,申请政府补助也是必须附上公司资料。 如果是正正当当的营运及申请、申告,是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如果有一天,提交的申请让政府觉得可疑的时候,自然就会去调查曾经所有个人名下的公司及各种补助申请及签证提交时的资料进行多方核对。 如果核对完,确认并不是虚假申请,自然是没事。可一旦中间也让人怀疑的地方,也会请求当事人提出过去的资料查核。 如真确实虚假申请,伪造帐本、申请政府支援补助等...,得全额缴回,并且还有刑罚,签证的信用度自然也会降低。 @柿崎克彰(行政書士) 「7年」的交易是基本,如果遇到有亏损结转的情况,收据必须保留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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